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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 2026-10-14 13:57 来源: 南关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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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5年11月25日至2026年1月3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共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月25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中共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中共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根据区委第一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全面落实整改方案。党组副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牵头部署、统筹调度、督导落实,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逐条认领分管领域问题,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全院上下凝聚整改共识、压实整改任务。为扎实有序推进整改工作,院党组组织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精准对照反馈问题细化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构建起“主要领导负总责、班子分工抓、领导小组具体推、各部门协同落实”的闭环整改体系。整改期间,院党组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动态跟踪整改进度、核查整改质效,坚决杜绝纸面整改。截至目前,巡察反馈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全院政治建设、检察业务、队伍管理等各方面工作质效稳步提升,巡察整改取得扎实成效。

截至2026年7月17日,制定的79项整改措施,已全部完成落实;反馈的27个具体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通过整改,完善制度9项。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紧盯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情况方面

1.关于加强思想理论武装不够有力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理论学习不及时、不全面的问题。2024年7月召开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第一、第三、第四党支部未召开党员大会学习,第二党支部党员大会和第四党支部支部委员会分别于9月、10月才组织学习。2025年4个党支部均未就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吉林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时发表重要讲话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学习。一是在内网机关党委专栏,定期发布“第一议题”学习安排,及时传达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便于党组及各支部及时开展学习。二是建立“月查”机制,对各支部学习记录情况进行检查,对记录不规范的,个别指导改正,问题突出的在党务工作培训会上通报。建立检查记录登记表,挑出问题毛病的同时也列出优点供支部间相互交流学习。三是定期通过线上平台学习统计模块,计算各支部各项内容的学习进展情况,督促进度慢的同事认真完成,并通过定期通报的形式达到最佳效果。

针对理论学习不严肃的问题。党的二十大于2022年10月16日召开,第二党支部和第三党支部党员大会于10月12日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一是牵头组织各支部集中对历次会议记录进行自查,明确支部会议记录的规范记录形式,重点提示会议学习时间、参会人员等如实记录。二是通过内网平台发布《支部记录本规范指南》,提醒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认真对待,详实记录。通过定期检查机制,及时发现返工、后补记录现象,严格纠正错误。三是定期开展党务工作培训,对检查内容进行通报,对优秀做法交流分享。严肃规范支部重要工作的规范记录。

(二)紧盯统筹发展和安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情况方面问题

1.统一战线工作重视不够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2022年至2025年11月,党组没有将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没有研究谋划统一战线工作的问题。一是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学习中央关于统战工作的指示精神,研究我院统战工作开展情况。二是制定《长春市南关人民检察院统战工作责任清单》,将统战工作纳入党组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内容。三是定期听取相关业务部门汇报,制定党外人士座谈交流计划,完善民营企业诉求反映和权益维护机制。

(三)关于紧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方面问题

1.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短板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主体责任压的不实的问题。2022年以来年初党组均未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年度任务安排,未认真排查风险点,并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一是制定《2026年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以及《“一把手”第一责任人清单》和《领导班子“一岗双责”清单》明确分工。二是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大会和警示教育大会,签订《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闭环。三是制定风险排查防控方案等机制,完成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廉政风险全面排查。

2.内部监督不到位整改情况

针对2024年10月检察院党组修订《日常考勤管理办法》明确了日常考勤制度,但在实际执行中落实不到位,仅有1个月份的考勤记录的问题。一是加强考勤规范化,严格执行会议考勤及日常考勤制度,规范请销假审批手续,强化干警对考勤工作重要性认识。二是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开展考勤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将考勤结果与考核评优挂钩。三是加强考勤结果汇总统计工作,建立公示、上报机制。定期向党组汇报考勤落实情况,提升干警纪律意识。

(四)关于紧盯领导班子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方面问题

1.领导班子建设存在短板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全面的问题。2025年个别班子成员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仅作总结发言,没有作为一名普通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一是召开党组会,组织班子成员学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督促班子成员在组织生活会上严格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升认识。二是将严肃开展双重组织生活内容纳入《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杜绝总结发言、走过场问题出现。三是机关党委列席支部组织生活会等会议,定期检查会议记录与发言材料,对不符合要求的记录,在培训会上通报,责令整改。

2.机关党建工作存在不足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党支部成立程序缺失的问题。2025年5月新成立的第五、第六党支部,未经党组会议集体研究,没有支委会选举过程,缺少成立党支部的请示及区直机关党工委批复等相关材料。一是定期开展党务工作培训会,加强组织程序的系统学习;在内网平台发布《基层党支部换届常用文体》,明确支部换届流程,及时提醒各支部学习。二是寻求区直党工委的业务指导,集中开展支部设立工作,将错误程序改正,缺失程序补齐。在区委组织部的指导下,将错误设立过程推倒,重新完善设立工作的开展。做到程序合规、资料齐全。三是建立各支部重要材料归档制度,明确要求每个支部设立档案盒,党务工作全程留痕,派专人审核,强化组织建设程序规范化。

针对换届选举不及时的问题。2025年6月未对应换届的四个党支部换届选举。一是开展党务工作培训会,通过系统培训加强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的党建工作规范化认识。二是寻求区直党工委的业务指导,集中开展支部换届工作,纠正前期思想偏差和错误做法。提高党建工作的思想认识,明确要求各支部在换届过程中不走过场,资料齐全。三是建立全院各级党组织换届台账,及时向区直党工委报备。

针对召开组织生活会不规范的问题。第二、第三、第四党支部在召开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时,第一党支部在召开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时,党员仅开展自我批评,未认真开展相互批评。一是开展党务工作培训会,通过系统培训加强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的党建工作规范化认识。熟练掌握“三会一课”及主题党日的流程规范,提升业务能力。二是机关党委列席支部组织生活会等会议,定期检查会议记录与发言材料,对不符合要求的记录,在培训会上通报,责令整改。召开党组会,组织班子成员学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督促班子成员在组织生活会上严格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升认识;将严肃开展双重组织生活内容纳入《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夯实组织建设。三是建立“月查”机制,对各支部学习记录情况进行检查,对记录不规范的,个别指导改正,问题突出的在党务工作培训会上通报。建立检查记录登记表,挑出问题毛病的同时也列出优点供支部间相互交流学习。

三、 下一步总体工作打算

为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切实以整改促规范、以整改促提升,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走深走实,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政治站位,持续深化思想整改。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刻把握巡察工作的政治属性,坚决摒弃“过关思想”和“松懈心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抓实抓牢。坚持常态化学习党章党规党纪,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持续巩固整改思想成果,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汲取教训,不断强化党员规矩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做到思想上绷紧、行动上自觉,持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筑牢从严管党治党思想根基。

二是坚持常态长效,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健全落实整改长效机制,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和“回头看”,逐项核查整改成效、补齐短板弱项,严防问题反弹回潮。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紧盯巡察暴露出的制度漏洞、管理短板,规范工作流程,强化制度刚性执行,把整改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固化为制度机制,坚决杜绝纸面整改、虚假整改,实现问题整改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三是突出转化成果,持续提升工作质效。坚持以改促建、以改促干,推动巡察整改成效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果。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持续夯实基层党建、作风建设、日常管理各项基础。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以严实作风补齐短板弱项、破解工作难题,将巡察整改凝聚的工作动力、健全完善的制度机制充分运用到重点任务推进和日常履行尽责全过程,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锤炼政治能力、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治理水平,推动各项工作提质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5377011-9709;邮政信箱:长春市南关区卫星路5333号人民检察院;邮编:130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