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促消费、稳增长的决策部署,充分释放消费潜力,现面向全区公开征集具备线下消费券投放能力的发放平台,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具备资格条件的企事业单位。
二、征集时间
2026年9月7日—2026年9月8日17:00。
三、资质条件
申报本次发放平台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应同时符合以下资质条件:
(一)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具有国家金融主管或监管部门许可的银行卡清算、银行卡业务或支付结算等经营范围资质,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平台资源,有能力根据活动规则发放消费券,确保消费者可正常领取消费券,能够及时核销。
(三)具备较强的用户和商户覆盖能力,长春市内注册用户数量不少于100万,消费者认可度与使用率较高。
(四)平台覆盖全长春市商户,活动期间能对商户按行业业态进行定向筛选和投放。
(五)本单位(含下属单位)有承接政府部门消费券发放工作的经验,能够免费向政府提供发券技术服务和平台使用,不对商户另行收费、提高收费或收取消费券核销佣金。
(六)具备较强的技术保障能力,保障系统交易顺畅,消费券发放过程流畅有序,保障交易数据真实完备。具备实名认证能力、风险防控能力、联动各类商户能力及支付机构能力、大数据能力、信用数据汇集能力。
(七)具备较强的资金安全保障能力,能够采取针对性措施,解决政府消费券恶意套取、刷单等行为。在消费券发放使用等类似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资金安全风险和隐患,未产生重大负面舆情。
(八)拥有成熟的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和消费者权益保障机制,有稳定的本地专业团队能够及时解决消费券发放、使用中遇到的各项问题、咨询及投诉,有效防范舆情发生。
(九)依法纳税,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企业近三年内在税务等方面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违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十)能自觉服从和主动配合政府部门监督管理,及时提供消费券发放数据、分析报告及第三方审计报告。活动结束后,按要求及时将剩余财政资金原路退回指定账户。
四、服务时间
截至2026年12月31日。服务期结束后,服务平台方仍须配合完成包括活动总结、数据统计分析、资金审计和绩效评价等各类活动收尾工作。
五、申报材料
(一)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二)如委托代理人参加评选的,需提供法人的授权委托书。
(三)平台及服务能力介绍
1.实名能力:经实名认证的用户数量,是否能为本次活动提供全用户实名保障及数据支撑。
3.商业能力:具备丰富的商业资源和商户服务能力,具有较大范围的普惠性。
4.服务响应能力:是否具备全国服务热线并能在规定时间内做出咨询和投诉响应,并提供回应和解决投诉问题的方案。
5.大数据能力:运用大数据能力精准推荐促进消费的技术介绍。
6.立减金补贴、消费券发放能力:产品、技术及实际运营经验概述。
7.政企联动能力:平台或企业让渡消费券的配套让利方案及配套规模。加大资金配套和活动宣传力度,叠加放大消费券发放效果,扩大消费券活动知晓率和参与率的能力。
8.审核能力:审核人员配备情况、技术支撑和审核流程规划。
9.总结评价能力:每批次消费券核销有效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本批次消费券发放数据报表及分析报告(包括消费券发放张数、金额、抢券用户数、核销用户数、核销笔数、核销金额、核销率、平台及商户配套优惠金额、拉动比、消费券核销退款金额以及参与核销商家数量等后台相关数据)。最后一批次消费券核销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提供消费补贴发放数据总报表及总分析报告。
以上材料电子版(盖章扫描件)、纸质版各一份。
六、评选原则
报名截止后,长春市南关区商务局将对平台提供的材料组织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择优确定参与平台。
(一)能够配合政府消费券发放,匹配优惠资金及措施的大型平台优先。
(二)能够根据区商务局活动具体方案内容,按拟定流程、规则、期限发放的平台优先。
(三)业内知名度高,资质齐全,用户及商户覆盖能力强,技术能力强的发放平台优先。
(四)安全措施完善,风控措施到位的发放平台优先。
(五)与活动商户配合度高的发放平台优先。
以上材料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于2026年9月8日17:00前报送南关区商务局。(咨询电话:0431-85289169邮箱:ngswjsmzd@126.com)。
七、注意事项
(一)逾期未提交或材料不全视为自动放弃;
(二)活动解释权归南关区商务局所有。
特此公告。
南关区区商务局
2026年9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