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区级总河长、副总河长
总 河 长:鲁 月 长春市副市长、区委书记
刘菁蕾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总河长:朱富钢 区委副书记
王 侃 区政府副区长
迟 洋 区政府副区长
二、区级河(湖)长
(一)伊通河
(二) 永春河
初审:张天星
复审:谷曼
终审:宋国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