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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关区就业政策清单

时间: 2019-08-31 10:09 来源: 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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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名称 享受对象 政策内容 申请条件 受理机构  
1     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以下称“两后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未按月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的人员(年龄不设上限)、残疾人、退役军人、企业职工(含劳务派遣人员)、特殊群体(罪犯和刑满释放人员) 符合开班条件的培训机构经培训人员所属地人社部门、财政部门备案,申请开班,并完成培训内容,并且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可以申请培训补贴。 完成培训课程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的学员。可以由本人申请或培训机构代为申请。 南关区人社局  
2 创业培训补贴 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 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就业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 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符合开班条件的培训机构经培训人员所属地人社部门、财政部门备案,申请开班,并完成培训内容,并且培训学员完成考核的可以申请培训补贴。 完成培训课程并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学员。可以由本人申请或培训机构代为申请。 南关区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