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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南关区红十字会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 2021-01-25 13:3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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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0年,南关区红十字根据《长春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及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一)严格落实年度报告制度。依法按时完成红十字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于2021331日之前在“长春.南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认真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每月按照 “四集中”的统一要求,做到集中搜集信息、集中审核信息、集中公开信息、集中报送信息,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安全性,做到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和常态化。

(三)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进一步强化红十字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各个环节的制度规范,简化办事程序,落实了办理责任。

(四)进一步加强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增加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的数量,提高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的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2020年本行政区域(或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总数量(非新闻类、消息类):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是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社会公众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三是信息发布形式有待提高和创新。

2021年将继续依照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和中央、省、市、区的相关要求,采取多种方法比较全面、及时、准确地进行公开,努力使我街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提高信息发布实效摆上重要工作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同志要直接负责,逐级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构,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

(二)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发布机制。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对拟发布的政府信息,要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工作,从源头上防范失泄密事件的发生,确保国家秘密安全。严格执行登记备案制度,未经审查和批准的政府信息不得对外发布。

(三)建立完善依申请公开和申诉举报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渠道,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各个环节的制度规范,简化办事程序,落实办理责任,提高答复实效,依法妥善做好相关工作。制定完善申诉举报制度,积极稳妥处理好政府信息公开中涉及的重大敏感事项。

(四)不断提高信息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能力。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经常交流信息公开经验,不断提高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解疑释惑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