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信息发布 > 重点领域 > 疫情防控

关于加强新冠病毒核酸采样操作社会监督的公告

时间: 2022-11-02 09:42 来源:
【字体: 打印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升核酸采样队伍的操作能力和水平,确保核酸采样操作规范,根据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要求,设立南关区新冠病毒核酸采样监督举报电话,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加强社会监督作用。

  监督举报电话:0431-89204303(24小时)

  

  

  

  

  

  

  

  

  

  

  

  

  

  

  

  

  南关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