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养老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满足我区居家老人的服务需求。按照相关要求,现将我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范围、内容、流程及社会服务机构明确如下:
一、规范服务对象的认定
(一)服务对象条件
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补贴的老人,应具有南关区户籍并实际居住在南关区范围内,且符合以下条件:
1.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的特困人员、失独家庭老人,城市低保家庭中的重度残疾老人,重点优抚对象老人。
2.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保边缘家庭中的空巢老人、曾获市级以上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空巢老人。
3.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的失能和失智老人(其中失能老人的能力评估由南关区民政局组织开展;失智老人须持有智力残疾一、二级的《残疾人证》)。
4.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空巢老人。空巢老人是指不与子女或其他家属共同居住,且子女或其他家属不在同一街道(乡镇)居住的老人。符合两项及以上条件的老人,只能认定一次,不可重复享受补贴。
有下列情况的不能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政策:
1.入住养老机构的;
2.已经享受失能照护保险政策待遇的。
(二)认定程序
1.申请受理。凡需要政府购买服务的老年人,可由本人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提出申请,并提供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填写《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申请表》,登记备案,并上报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2.审批公示。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对申请进行审批,区民政局进行复审。需要对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进行评估的,区民政局委托第三方评估组织进行评估。审批评估结果在申请人所在社区内明显位置张榜公示7个工作日。
二、服务内容及标准
政府购买服务是为全区符合条件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心理慰藉、紧急救援等“助餐、助洁、助医、助行、助浴助急”方面的服务。服务标准为每人每月享受200元服务。
三、服务流程
街道、社区将服务对象信息录入到居家养老服务平台,服务对象通过下载APP客户端进入到服务程序,按照所需服务项目下达服务订单,选定服务机构。服务机构通过南关区养老服务监管平台,按照订单需求,为老人提供上门服务。服务机构严格按照政府购买养老服务项目、标准和要求服务,并确保服务质量。
四、服务计费及管理
(一)服务券金额为每人每月200元,由南关区养老服务监管平台每月以电子券形式充值。
(二)每次服务按照相应的订单标准进行计费,服务对象满意后进行确认,即每服务一次,扣除一次相应费用的金额。每单服务不超过200元,券内余额第二个月月底自动清零。
(三)服务项目及标准由购买主体按照市场实际情况统一定价,承接主体不得擅自提高价格,或改变服务项目。
(四)通过养老服务监管平台进行监管和服务费用结算。
四、2021年南关区政府购买服务承接单位及联系方式
南关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的社会服务机构共有7家。
南关区老年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8343115678
南关区九圣祠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8686446610/17643164319
长春市久泰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7643120649/18943140331
长春市天瑞英杰居家养老服务中心:81637525
长春市佐佑颐养服务有限公司:96622
长春市银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87705305/13596061328
南关区爱晚亭居家养老服务站:18943042200/81665599
南关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监管、投诉电话:85281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