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吉林省第十一批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23〕10号)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及各级人社部门逐级审核推荐、市专家委员会推荐,拟确定于娜等46名同志作为我市吉林省第十一批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推荐人选,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月28日起至3月6日止)。
如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来电、来信反映。以个人身份提出异议的,请签署实名;以组织名义提出异议的,请加盖公章。电话、书面异议应阐明具体内容,并提供有关证据和准确的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我们将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调查并做出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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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拟推荐“吉林省第十一批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人选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