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免一补”政策内容
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
一、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
资助对象:
就读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包含在公办、民办学校就读的寄宿学生。包括脱贫户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残疾人 (残疾军人、子女、其他10类情况。其中“其他”类主要指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等情况直接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补助标准:
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
二、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
资助对象:
就读于义务教育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包含在公办、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义务教育阶段脱贫户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以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
补助标准:
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申请程序
申请审核
每学期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非寄宿生) 生活补助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学校及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公示。
资金发放
按学期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