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扎实稳步推进南关区学生资助工作,全面贯彻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学生资助政策,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进一步规范南关区脱贫户家庭及低保、低保边缘家庭学生(幼儿)资助体系,坚决守住教育脱贫攻坚成果,确保南关区学生资助工作有效开展,圆满完成各项资助工作任务,制定南关区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以帮扶资助贫困学生为首要工作任务,做好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在区域内实现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全覆盖,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落实好各项资助政策,使各项资助政策落到实处,认真完成各项资助工作,努力构建优良学生资助机制,创新工作方式,强化服务质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使所有应助的学生“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救助公平”,努力做到应助尽助。
三、主要工作及措施
1.做好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分春、秋两季。标准是:学前教育资助每人每年2000元;中央财政补助每人每年钱数不定,2000元以上;城区补助每人每年3780元(315元x12月)。按照市中心的部署,我们及时召开辖区内幼儿园(主要是普惠性幼儿园)的资助工作部署会。一是通知普惠性幼儿园上报孤儿、残疾儿童和低保家庭的孩子名单;二是审核后,再报区民政局审批;三是民政局审批后,再上报市中心备案。市中心审批后,由市教育局拨款到区教育局,再由我中心到区教育局、财政局请款(区配套资金),款到我中心后,发放到幼儿手中。
2.做好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中小学生营养午餐补贴工作。标准是:小学每生每天6元,中学每生每天7元,每学年按195天计。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中小学生营养午餐补贴工作每年分两次审批,春季、秋季各一次。一是宣传部署:通知各中小学,宣传政策,上报名单。由我单位组织各学校的主管资助工作的教师开会布置,让各校加大宣传力度,把市里的政策传达到千家万户,传达给每个学生,让真正的贫困学生,都能享受到政策的待遇,感受到政府的温暖。二是审核审批:我们资助中心工作员审核各中小学上报的名单,合格、汇总后,送区民政局审核,审核后上报市里备案;由市教育局拨款到区教育局,再由区教育局发放到学校。
3.做好残疾学生营养餐补贴工作。标准是:幼儿每生每天12元;走读学生,每生每天8元;住宿学生,每生每天20元;每学年按195天计。措施同上。
4.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和脱贫攻坚补助工作。非寄宿生生活补助主要针对四类学生“建档立卡学生、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标准是每年中学625元,小学500元,分春秋两季补助。建档立卡长春地区的学生,每生每年2000元。措施同上。
5.做好《幸福长春》补助工作。严格落实2022年建设幸福长春行动计划学生资助政策,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进一步规范长春市脱贫户家庭及低保、低保边缘家庭学生(幼儿)资助体系,坚决守住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长春市脱贫户家庭学生按照学前、义务、高中、大学、中职分别给予每生每年1500元、2000元、4000元、5000元、7200元助学补助。对就读于长春市属中职学校(含民办)长春市的脱贫户家庭学生免除学习相关费用。
为就读于长春市农村幼儿园的长春市低保家庭幼儿和就读于长春市小学、初中、高中的长春市低保、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按每生每年100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助;长春市脱贫户家庭学生助 学补助按有关扶贫政策执行。
6.做好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学生免校服、本子费工作。每年按秋季免费午餐统计人数发放。标准是:校服小学1、4年级130元,初中7年级160元;每学期本子费是小学1、2年级16元,3、4、5、6年级30元,初中7、8、9年级36元。措施同上。
7.做好7-15岁孤独症和智障儿童少年康复训练补贴工作。标准是每人每年18000元,上、下半年各9000元。通知学校上报名单,汇总后报残联审核,再报市中心审核,通过后,市里拨款到我中心,再发到学校。措施同上。
8.做好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标准是:本科每年最多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12000元。
9.做好资助宣传。及时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并认真进行教育脱贫攻坚工作部署安排。要求各校继续做好脱贫攻坚宣传工作,将相关精神传达到每一名学生,确保应接受资助的学生及时了解资助政策,知晓率达到百分之百。同时,全方位多载体宣传各项教育脱贫政策和脱贫工作推进成果,积极宣传教育脱贫的意义、帮扶内容和典型事迹,实现了脱贫信息资源互联共享。在全区,再发“致家长一封信”。根据市里的精神,制定《南关区2022年“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方案》,制定《南关区学生资助2022年扶贫日活动方案》,并积极开展学生资助宣传活动。
10.做好信息上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培训工作。加大宣传报道和信息报送工作的力度,积极营造和谐发展的良好氛围,及时上报资助中心的各项工作信息。积极配合省、市开展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的培训,通知各校资助教师,认真参加培训,掌握驾驭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的能力。
11.做好督政迎检工作。关于资助机构建设、资助程序、受助学生核实、资助资金发放等考评项目等档案,特别是各项工作过程性材料的积累到位,力求工作有痕迹,不定期的深入基层学校,检查并指导帮助他们建立健全各项学生资助的档案。
资助中心本着努力工作、尽职尽责、应助尽助的原则,为实现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全覆盖,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工作目标,在上级部门领导下,完成交给的所有教育资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