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2018〕13号)要求,现对南关区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二(四))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问题
标本兼治还不到位。一些地方和部门对整改工作“就事论事”,研究不够深入透彻,从源头上解决问题、从关键点切入破解难题的办法还不多,没有“举一反三”针对同类问题全面排查或排查不够全面深入,在将整改过程中一些好的做法固化为长效机制方面也不到位,导致部分整改工作“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没有推动问题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比如,此前三轮督察交办长春市的群众投诉举报案件中,餐饮油烟、噪声问题占比均在60%以上。长春市虽然基本完成了举报案件反映点位的整改工作,但在针对此类问题进行专项研究、全面排查、建立长效机制等方面做得不够到位,此次督察“回头看”期间交办长春市的群众投诉举报案件中,餐饮油烟、噪声问题占比高达65%,仍呈此起彼伏之势。
二、整改目标
深入研究,破解难题,切实“举一反三”,提升信访案件整改质量。
三、整改措施
1、坚持举一反三,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和交办的群众投诉信访案件反映的同类问题,开展全面、深入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彻底整改,坚决杜绝“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切实推动问题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提升整改工作质量。
2、制定《长春市南关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和交办信访案件整改复查复核工作实施方案》,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确保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和交办信访案件加快整改、彻底整改,杜绝敷衍整改、表面整改、虚假整改,防止问题反弹,提升整改工作质量。
四、整改成效
1、南关区整改办调度各单位(部门)对全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和交办的群众投诉信访案件反映的同类问题进行排查,在全区开展了举一反三工作,建立了举一反三账及长效机制账。
2、制定《长春市南关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和交办信访案件整改复查复核工作实施方案》。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0月29日至2021年11月5日,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南关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于文
电 话:88665477-8701
长春市南关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