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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南关区分局拟审批公示20024】关于长春九州会馆建设项目

时间: 2020-07-15 08:28 来源: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南关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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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报告表项目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0715-716

联系电话(传真):0431-89682730(行政审批)

通讯地址:南关区家苑路399号南关区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2楼环保窗口C02

项 目

名 称

建 设

地 点

建 设

单 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长春九州会馆建设项目

 

长春市南关区东南湖大路88

 

长春九州会馆

 

吉林省晋航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位于长春市南关区东南湖大路88号,占地面积550m2,建筑面积 2169.04m2,主要营业范围为温泉洗浴、住宿等。锅炉房位于地下一层,面积为50m2,内设有21.05MW的燃气热水锅炉(一开一备)和10.3t/h的燃气蒸汽锅炉,供热面积约为 2169.04 ㎡。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1万元。

 

 

(一)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二)餐饮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油烟排放标准要求,经专用烟道达标排放。

(三)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洗浴废水及锅炉排污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北郊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

(四)采取必要的隔声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1类区标准要求。

(五)妥善处理产生的固体废物。

(六)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