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报告表项目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0年7月15日-7月16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89682730(行政审批)
通讯地址:南关区家苑路399号南关区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2楼环保窗口C02
项 目 名 称 |
建 设 地 点 |
建 设 单 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长春九州会馆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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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南关区东南湖大路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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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九州会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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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晋航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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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长春市南关区东南湖大路88号,占地面积550m2,建筑面积 2169.04m2,主要营业范围为温泉洗浴、住宿等。锅炉房位于地下一层,面积为50m2,内设有2台1.05MW的燃气热水锅炉(一开一备)和1台0.3t/h的燃气蒸汽锅炉,供热面积约为 2169.04 ㎡。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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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二)餐饮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油烟排放标准要求,经专用烟道达标排放。 (三)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洗浴废水及锅炉排污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北郊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 (四)采取必要的隔声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1类区标准要求。 (五)妥善处理产生的固体废物。 (六)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