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报告表项目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0年3月5日-3月6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89682730(行政审批)
通讯地址:南关区家苑路399号南关区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2楼环保窗口C02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吉林省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紫荆花饭店建设项目 |
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5688号 |
吉林省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紫荆花饭店 |
吉林省金润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位于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5688号。吉林省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紫荆花饭店开业时间1999年10月,集客房、餐饮、休闲、会议于一体,总占地面积3258㎡,建筑面积53854.99㎡。锅炉房位于负1层,建筑面积约为300㎡,根据《长春市能源结构调整暨煤炭控制工作管理实施方案》中要求,企业于2017年将5台1.16MW燃重油热水锅炉更换为5台1.16MW天然气热水锅炉,供热面积5.4万㎡。总投资4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9.9万元。
|
(一)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烟气经100m高排气筒排入大气。 (二)食堂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油烟排放标准要求,经高于屋顶的烟道排放。 (三)生活污水、锅炉排水及游泳池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北郊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 (四)采取必要的隔声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和4类区标准要求。 (五)妥善处理产生的固体废物。 (六)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