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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南关区分局拟审批公示20006】关于吉林省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紫荆花饭店建设项目

时间: 2020-03-05 09:17 来源: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南关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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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报告表项目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035-3月6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89682730(行政审批)

通讯地址:南关区家苑路399号南关区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2楼环保窗口C02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吉林省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紫荆花饭店建设项目

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5688

吉林省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紫荆花饭店

吉林省金润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位于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5688号。吉林省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紫荆花饭店开业时间199910月,集客房、餐饮、休闲、会议于一体总占地面积3258㎡,建筑面积53854.99㎡。锅炉房位于负1层,建筑面积约为300根据《长春市能源结构调整暨煤炭控制工作管理实施方案》中要求企业于2017年将51.16MW燃重油热水锅炉更换为51.16MW天然气热水锅炉,供热面积5.4万㎡。总投资4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9.9万元。

 

(一)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烟气经100m高排气筒排入大气

(二)食堂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油烟排放标准要求,经高于屋顶的烟道排放

生活污水、锅炉排水及游泳池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北郊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

)采取必要的隔声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4类区标准要求

(五)妥善处理产生的固体废物。

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