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南关区分局对吉林省铭医投资有限公司提出的《吉林国金医院新建项目》审批申请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同意吉林省铭医投资有限公司的请求。
批复名称:吉林国金医院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审批文号:长南环建[2020]02号
批准时间: 2020年7月9日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南关区分局
二〇二〇年七月九日
申报主体:吉林省铭医投资有限公司
办件名称: 吉林国金医院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审批文号: 长南环建[2020]02号
公告日期: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