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长白山管委会旅游和文化体育局,各县(市、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为推动全省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按照文化和旅游部要求,省文化和旅游厅于2024年2月至6月组织开展了全省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工作,在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的精心组织和各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的共同努力下,评估定级工作圆满完成。经自评、复核、公示等环节,长春市朝阳区红旗街道综合文化站等14个综合文化站被评为“特级综合文化站”;长春市朝阳区重庆街道综合文化站等116个综合文化站被评为“一级综合文化站”;长春市朝阳区永昌街道综合文化站等188个综合文化站被评为“二级综合文化站”;长春市朝阳区湖西街道综合文化站等244个综合文化站被评为“三级综合文化站”,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以此为契机,依据《吉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推动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加强对其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利用率和社会效益,特别对尚未达到等级标准的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及时制定整改提升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促进全省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事业全面、均衡发展,更好地满足基层群众精神文化需求。
特此通知。
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
附件:
2024年全省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上等级站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