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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做好《南关年鉴(2023)》编纂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3-03-24 16:01 来源: 南关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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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各街乡、区直机关各部门、驻区各上管部门:

按照省、市方志委和方志办关于年鉴编纂工作的要求,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吉林省地方志工作条例》《长春市地方志工作管理办法》和吉林省年鉴编纂工作部署,经区政府同意,正式启动《南关年鉴(2023)》编纂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南关年鉴》是全面反映我区在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等方面发生的大事、特事、要事、新事及主要成就、重大举措、重要经验的存史载体,对全面展示各行各业新动态、新成果,广泛宣传南关区新变化及新面貌,有着积极向上的重要作用。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年鉴编纂的重要意义和现实价值,力争将南关区2022年度的建设发展和各项工作精准、全面、生动地反映出来,为南关区留史存志工作贡献力量。

二、主要内容

1、各供稿单位按照年鉴编纂大纲要求,重点记述城区的基本特征和功能,详实记述各街乡各单位的细微变化,以全面反映南关区的自然和社会历史与现状。

2、结合全区中心工作和本部门工作职能,报送不少于20张能够反映本部门、本单位工作业绩和建设成果的高质量图片(分辨率要达到印刷标准),并随图标注完整准确文字说明,为图文并茂反映全区发展成果、积累官方素材奠定基础。

3、2022年度本部门、本单位机构名称和任免职领导干部名单(副处级实职以上)。机构名称和领导成员如有变动,请注明任免时间,并与区委组织部发文相符。

4、各部门、单位大事记内容(涵盖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建设等各个方面,不得以记述领导活动、会议活动等内容为主)。

5、市级以上各类荣誉。

6、体现本单位和部门工作亮点与成绩的专文和调研报告。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为开展年鉴工作奠定基石。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并精细把控《南关年鉴(2023)》编纂工作,将其作为客观反映本单位、本行业、本辖区发展状况、发展业绩的真实记录,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计划。要强化建立主要负责同志牵头抓总的责任体系,并明确分管领导和业务能力强、敬业精神强的同志专门负责年鉴编纂工作,确保按照区里的总体要求和部署,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资料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

2、严把编纂质量,为完成编纂任务筑牢框架。各单位和部门严把政治关、史实关、保密关和质量关,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严肃把关、严格标准,做到观点正确、事实准确、数字精确、文意通畅。文稿要按照编纂大纲的要求,以记叙文进行表述,文风要严谨,语言要简洁,要体现南关特色,突出年度特点,客观反映出2022年度本部门本单位的新变化、新业绩、新经验,认真收集素材,严格筛选整理,逐条规范报送。

3、抓紧落实责任,为打造精品年鉴添砖加瓦。各单位和部门要逐级落实责任,分工明确到位。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落实任务分工,牢固树立精品意识,按照年鉴的业务规范认真细致做好资料收集、汇总整理、初稿撰写等工作,确保工作尽职、质量一流、团结同心,力争打造出精品年鉴。

区政府督查室将适时开展督查并及时通报编纂工作进展情况。各供稿单位和部门编纂小组成员请实名加入南关区地方志工作群(QQ群号:482994098),以便工作开展与协调联系。

年鉴撰写的纸质文稿及纸质图片均需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并在纸质文稿、图片上加盖公章上报。年鉴供稿及图片上报时间:2023年3月30日前。务必准时分别报送纸质文稿至南关区地方志办公室(区政府417室),电子版文稿发送至邮箱:ngxzcb2022@126.com(联系人:刘旭、王姝壹,联系电话:外线85284361,内线8414、8417)。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