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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南府办发〔2017〕46号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关区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考核细则》的通知

时间: 2017-11-10 10:2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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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各街乡: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南关区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考核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7119

 

 

南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南关区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考核细则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考核工作,加强网上宣传、鼓励各部门、单位报送更多高质量信息,根据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南关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通知》(长南府办发[2015]22号),结合实际工作、特制定本细则,并作为绩效考核依据。

一、合格信息标准

(一)政务动态类栏目(包括:部门动态街乡动态社区动态)每月至少报5条信息。

(二)政务公开类栏目(包括:部门信息公开街乡信息公开)每月至少报送2条信息。

(三)创新信息、互动交流信息每季度至少1条,全年至少4条。

(四)报送信息段落清晰,篇幅不少于200字。

(五)报送信息内容不能出现错别字、错误链接,排版工整,无特殊格式。

二、采用信息计分标准

(一)一般信息:每发布1条信息计1分。

(二)创新信息:图解信息每条计5分,原创漫画每幅计20分,原创动画、H5等动态页面每条计20分。

(三)互动交流信息:意见征集、网上调查每次计20分;在线直播大型会议类信息每条计50分。

(四)约稿信息:文字、图片、视频信息每条计5分,通过数字化、图表、音频、视频等多种形式解读的信息每条计20分。

三、优质信息加分标准

(一)一般信息被转发到区政府门户网站图片新闻栏目中每条加2分。

(二)一般信息被市政府网站采用每条加5分。

(三)创新信息被市政府采用每条加20分。

(四)互动交流信息被市政府采用每条加20分。

(五)约稿信息被市政府采用每条加20分。

四、问题信息减分标准

(一)报送信息内容简单一句话新闻,少于200字的每条(次)扣1分。

(二)报送信息格式排版(包括图片、文字)不按要求规范,每条(次)扣1分。

(三)报送信息发现错别字、错误链接的每条扣5分。

(四)数据虚假、内容失真的信息,每条减20分。数据虚假、内容失真信息是指所报信息中涉及的重要数据与统计部门公布数据有较大出入,信息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

(五)失泄密信息,减掉当年所有积分,交由相关部门追究相应责任。失泄密信息是指所报信息违背国家保密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本细则由区政府门户网站编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