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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南府办发〔2015〕23号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关区2015年消防通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 2015-11-23 12:5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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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乡、各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南关区2015年消防通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5年11月17日




南关区2015年消防通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全面排查整治全区消防通道不畅的消防安全隐患,保障各项灭火救援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全区人民生命及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内容
(一)居民小区是否存在消防车通道被占用、堵塞的现象;
(二)居民小区是否存在违章锁闭、封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的现象;
(三)居民小区楼道内是否存在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四)居民小区管道井、垃圾井是否按要求设置防火门;
(五)居民小区是否存在违法乱搭乱建棚、房等占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违章建筑。
二、时间步骤
从2015年11月16日开始至2016年2月22日结束,按照部署发动、排查整治和总结验收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5年11月16日至2015年11月20日)。区政府成立由杜煜副区长为组长,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指挥、工作部署、沟通协调、检查督导和验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公安消防大队,负责专项整治期间的日常工作。同时,各街乡,各部门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召开各级动员部署工作会议,逐级抓好落实。
(二)排查整治阶段(2015年11月21日至2016年2月16日)。各街乡对辖区居民小区和周边道路及居民楼内进行全面的排查是否有占用消防通道的问题。各行业局对管辖单位建筑和周边进行排查是否有占用消防通道的问题;公安部门指导公安派出所对辖区居民小区进行全面的排查是否有占用消防通道的问题。交警部门对居民小区周边消防车辆通道进行全面治理,取缔长期违法占道车辆和非法停车场所;行政执法部门对居民小区周边堵塞消防车通道和占用防火间距的违章建筑予以拆除。规划部门按职责配合相关单位开展工作。住建部门督促物业公司对居民小区进行排查整治。消防大队负责消防业务指导及培训工作,并收集各部门上报的各类情况。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6年2月17日至2016年2月22日)。检查治理阶段结束后,各相关单位要及时进行总结。区政府将组织督查组对各街、乡和行业部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察验收。
三、工作要求
各街乡、各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全面研究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公安部门切实发挥好“主力军、主推手”作用,加强工作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一是强化信息上报。各街乡,各部门于2015年12月21日前上报排查台帐报表,2015年12月30日和2016年2月17日分两次上报《南关区消防通道专项排查整治台账》,专项整治工作的总结情况于2016年2月24日前上报区政府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区消防大队,联系电话81330068,QQ群:158377033)。
二是强化督导检查。区政府每半月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一次调度,专项督察组定期深入各街乡、各部门开展督导检查,督办发现的问题,并下发督察通报。
三是强化宣传培训。各街乡,各部门要在居民住宅小区内部和行业系统内部广泛的发动宣传,区公安消防大队要组织对各街乡,各部门相关人员进行系统的消防培训。


附件: 1.南关区消防通道专项排查整治登记表
2.南关区消防通道专项排查整治台账
3.南关区消防通道专项排查整治任务分解表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