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信息发布 > 清单目录 > 议案提案

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建议

时间: 2014-10-30 11:07 来源:
【字体: 打印

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简称为“减负”)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调研发现,近年来,国家大力提倡“减负”,可中小学生的“负”不但未减轻,甚至还呈现出愈减愈重的趋势,亟需采取进一步措施进行规范。

一、主要问题

(一)“减负”措施遭遇执行难。近年来,按照国家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我市教育行政部门采取多种措施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如严格规范学校作息时间,禁止节假日补课,着力解决中小学考试次数过多、作业量过大、体育、艺术类课程开设不全、文体活动偏少等突出问题。但是这些“减负”措施在执行中往往阻力很大。

(二)学校“减负”赶不上家长“增负”。据调查,目前学生在校时间、作业量有所减少。然而,学校大力“减负”给学生留出的课余时间,却被一些家长截流,家长利用休息日甚至课后时间,把孩子送到社会民办培训机构去,各种课外班不仅占据了孩子们的休息时间,还让家长付出了很大经济代价。

(三)当前课外培训机构乱象丛生,值得高度关注。调查发现,当前课外辅导班不仅名目繁多,而且价格不菲。一些培训机构无合法手续办学,以“全科个性化中小学辅导”“一对一专业辅导”为幌子,学费高昂,坑骗学生和家长,却无人监管。在宣传单上,各培训机构都将“在职一线教师授课”“重点学校名师授课”等内容放在显著位置。实际上很多培训机构的教师不仅不是来自名校,有的甚至是没有教师资格证的大学毕业生。一些培训中心规定,在这里任教的老师不得透露真实身份,必须声称是某知名中小学的老师,且不能告诉学生真实姓名。有的培训机构暗示老师把课讲得越长越好,这样就可以拖长学生课时,赚更多的钱。

(四)是升学选拔机制下,考试的难度降不下来,导致学生学习既要有广度又要有深度,学习负担更重了。虽然现在中小学都有了新课标,然而,由于中考高考具有选拔属性,因此“偏难科”“压轴题”依然存在难度较大,教师往往在教学中不但加深难度,甚至将新课程已经删除的内容又重新纳入教学内容。

二、“减负”难的原因

“减负”与“增负”是一对矛盾的两个方面,一方面老师、家长、学生都希望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另一方面老师、家长、学生从自身利益出发,为提高学生竞争力,增加各式各样的课业负担。由于种种原因,尽管教育主管部门、学校都做了大量工作,但实际收效仍不够理想,具体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盲目攀比促使学生课业负担加重。一些校长和老师直言相叹,减轻学生课业量甚为为难,心里想减,但行动上不敢减,怕学生花在文化课学习上的时间和精力少了,而别的地区、学校没有真正“减负”,自己的学生在升学考试时就会吃亏,于是,有的学校和老师就钻空子,打“擦边球”,变着法子继续“增负”。有些家长对“减负”还有意见,看到别的小孩在外补习“增负”,就害怕自己小孩 “减负”后被拉下,由此学校给学生配的教辅用书只有一课一册,家长就从书店给孩子买各种参考书、练习册;节假日学校不组织补课,家长就花钱给孩子找补习班、请家教等等。此外,家长对学校施加的压力也很大,有的甚至强烈要求学校利用晚上、双休日为孩子补课。

(二)考核机制无变化“减负”难认可。目前,中小学校普遍存在两难:既不降低升学率,又要为学生的综合素质、长远发展打好基础。地方政府考核教育部门、教育主管部门考核学校的一个重要指标就是升学率,学校考核教师主要依据也是学生成绩。在这样的评价体系下,谁也不敢真的进行“减负”,学校表面上进行轰轰烈烈地素质教育,实质上还是在拼命要成绩,抓应试教育。负担不但没减下来,反而层层加重,最后压力都落在学生身上。

(三)是优质教育资源不均衡“减负”难实行。优质教育资源相对不足,不能很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接受高质量教育的需求,区域内、校际间教育不均衡现象在我市不同程度地存在。由于学校之间办学水平、教学质量、特别是在办学品位、教师素质教育实施能力上的不平衡,造成了择校热少数知名度高的学校,出现人满为患的现象,加大了中小学生的学业负担和升学竞争,干扰了素质教育的正常开展,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教育公平水平的提高。

三、对减轻学生过重负担的几点建议

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引起近视眼增多、睡眠不足、体质下降已是不争的事实。“减负”不是单纯的减少学生作业、减轻学生书包的重量,而是要给学生一个健康向上的成长环境,提高他们的学习效率和学习能力,为今后的人生奠定基础。减轻学生过重负担,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这需要教育部门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多管齐下,综合治理。

(一)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快教育均衡化的步伐,要着力加强薄弱学校建设,为中小学校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当前教育均衡化首先要严格控制择校比例,教育主管部门要确定合理的择校生比例,防止好的生源过度向名校集中,造成薄弱学校更薄弱的不均衡状况。二是建立校长、教师定期轮校制度,并选调、鼓励优秀校长、教师到薄弱学校工作,力争通过几年的努力,使我市中小学师资基本均衡化,实现教育公平,从而提高中小学整体办学水平。

(二)立法机关要以地方法规的形式对学生的课程、作业量作出规定,缩短学生在校时间(现在大部分小学生在校8小时,中学生在校10小时),缩短学生完成作业时间(小学生1小时以内,中学生2小时以内),并能切实落到实处。在减轻课业负担的同时,要注意加强艺术、体育等方面的教育,增加体育、音乐、绘画课时,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内文体活动。

(三)教育部门要对社会力量办学或个人办学严格审批和规范管理,对社会所办的补课班、文化补习班等要进行专项治理,杜绝社会上给学生乱补课的现象。学校不得为补课提供或出租场地,禁止本校教师在社会上参与补课。

(四)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教育主管部门与学校要认真落实“减负”的各项规定,严格控制学生的课业负担量,提高课堂效率和质量,对于形形色色的剥夺学生正常休息时间的做法应给以严厉查处。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减负”工作作为督导工作的重要内容,定期组织中小学减负专项检查。加强社会各界对学生“减负”实行监督,设立“投诉信箱”和“投诉电话”,接受学生和家长的投诉。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建立“减负”通报制度,对违反“减负”规定的行为和处罚结果及时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