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长春市土地储备中心委托华信检测技术(长春)有限公司对长春市南关区(东至现状用地、西至幸福街、南至谊民路、北至现状用地)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公示调查报告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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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长春市南关区(东至现状用地、西至幸福街、南至谊民路、北至现状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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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南关区(东至现状用地、西至幸福街、南至谊民路、北至现状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文本+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