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将受理的项目情况予以公示,期限:报告表项目3个工作日。
公示日期:2023年4月4日-4月7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89682730 (行政审批)
通讯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家苑路399号南关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A02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长春市南关区第四实验学校新建项目 |
长春市南关区,东至华信街,西至泰景街,南至锦湖大路,北至盛宇路。 |
长春市南关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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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宏元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
长春市南关区第四实验学校新建项目-公示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