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长春市环境保护局南关分局对长春市人德福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提出的《长春市人德福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汽车检车线建设项目》审批申请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同意长春市人德福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的请求。
批复名称:关于长春市人德福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汽车检车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文号:长南环建(表)[2018] 2号
批准时间: 2018年3月19日
长春市环境保护局南关分局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九日
申报主体: 长春市人德福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办件名称: 长春市人德福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汽车检车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审批文号: 长南环建(表)[2018]2号
公告日期: 2018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