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18年3月13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89682730(行政审批)
通讯地址:南关区政务中心环保窗口
项目名称 长春市人德福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汽车检车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长春市南关区向阳街东九条
建设单位 长春市人德福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吉林省春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位于长春市南关区向阳街东九条,项目所在地仅一栋办公楼,本项目只租赁该办公楼的一楼,设有营业大厅、办公大厅、检测车间和接待大厅。主要从事机动车检测,共建3条检车线,1条安全性能检车线,2条尾气检车线,预计年检测机动车7500辆。总占地面积2300m2,建筑面积1217m2。冬季采暖方式为电锅炉取暖。总投资260万元,环保投资6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本项目废水为职工生活污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排放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本项目检测车间内汽车尾气采取有效集气收集和净化处理措施,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和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排放标准要求。
(三)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汽车、风机及检测设备,采用合理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
(四)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处理。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