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重点城建基础设施工程——八一水库项目,在未办理征地手续,无法履行征收程序等不利因素下,征收中心打破思维定势,突破工作常规,联合各部门多次召开研讨会,最终确定依据《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把八一水库列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施工节点,由幸福乡政府与水库承包人终止承包合同,及时对水库放水清淤,交付水面作业面积160万余平方米,为改善水体质量,优化生态环境,启动八一公园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