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信息发布 > 清单目录 > 权责清单 > 行政许可

房屋拆改许可证

时间: 2018-12-13 13:41 来源: 住建局
【字体: 打印

     行政职权基本信息表     

主管部门:长春市南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填表时间:20181212 

项目编码

 

项目类别

行政许可

项目名称

房屋拆改许可证

项目分解

 

 

设置依据

《长春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

设置依据内容摘要

《长春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房屋拆改前,非住宅房屋的房屋所有权人应当向市房屋安全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住宅房屋的房屋所有权人应当向所在区房屋安全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领取《房屋拆改许可证》后方可拆改。依法领取施工许可的建筑工程,不再办理房屋拆改许可。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实施主体

南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承办机构

房屋安全科

  
责任人:胡绍文

 

    
实施部门

街道办事处

办理时限

15 个工作日  

查阅方式

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

咨询电话

81960267

投诉电话

81960267

是否涉密

行使职权次    

/

权力变化情  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