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部门 区民政局 | 填表时间: 2015年6月23日 | |||||
项目编码 | 220100-MZ-XK-002 | 项目类别 | 行政许可 | |||
项目名称 | 民办非企业单位审批 | |||||
项目分解 | 子项1:登记 | |||||
子项2:变更 | ||||||
子项3:注销 | ||||||
设置依据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 | |||||
设置依据 内容摘要 | 第五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国务院或者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授权的组织,是有关行业、业务范围内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以下简称业务主管单位)。 | |||||
收费 | 无 | |||||
实施主体 | 区民政局 | 承办机构 | 南关区政务大厅 | 承 办 责任人 |
王晓红 | |
共 同 实施部门 |
无 | 办理时限 | 10个工作日 | 查阅方式 | 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 | |
咨询电话 | 0431-89682751 | 投诉电话 | 0431-89682751 | 是否涉密 | 否 | |
行使次数 | 200次/年 | 权力变化情 况 | 无 | |||
填表人 | 王晓红 | 联系电话 | 0431-8968275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