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信息发布 > 清单目录 > 权责清单 > 行政许可

房屋拆改许可证

时间: 2015-08-06 11:46 来源:
【字体: 打印

     行政职权基本信息表     
主管部门:长春市南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填表时间:   
项目编码 项目类别 行政许可
项目名称 房屋拆改许可证
项目分解
设置依据 《长春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
设置依据内容摘要 《长春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房屋拆改前,非住宅房屋的房屋所有权人应当向市房屋安全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住宅房屋的房屋所有权人应当向所在区房屋安全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领取《房屋拆改许可证》后方可拆改。依法领取施工许可的建筑工程,不再办理房屋拆改许可。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实施主体 南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承办机构 房屋安全科   
责任人
    
实施部门
街道办事处 办理时限 15 个工作日    查阅方式 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
咨询电话 投诉电话 是否涉密
行使职权次     0 次/年 权力变化情  况
填表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