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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乡村医生超执业范围行医或其他违规行为的处罚

时间: 2015-08-26 14:5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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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职权基本信息表     
主管部门:长春市南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填表时间:2015年1月29日
项目编码 220102-WJ-CF-019 项目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名称 对乡村医生超执业范围行医或其他违规行为的处罚
项目分解
设置依据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386号)
设置依据内容摘要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乡村医生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责令暂停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一)执业活动超出规定的执业范围,或者未按照规定进行转诊的;(二)违反规定使用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以外的处方药品的;(三)违反规定出具医学证明,或者伪造卫生统计资料的;(四)发现传染病疫情、中毒事件不按规定报告的。”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实施主体 长春市南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承办机构 长春市南关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责任人
修建国
   
实施部门
办理时限 90 个工作日    查阅方式 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
咨询电话 88755097 投诉电话 88755097 是否涉密
行使职权次    2次/年 权力变化情  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