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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关区就业服务清单

时间: 2019-08-31 14:41 来源: 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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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服务对象

服务内容

受理机构

招聘服务

有招聘员工需求的用人单位

为招聘企业办理招聘登记,提供招聘会招聘展位,推荐求职信息。

 

 

 

南关区就业服务局、各街、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所、各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站

求职服务

有求职需求的各类人员

为求职者办理求职登记及推荐就业信息。

创业项目征集

有创业项目需要推介人员

面向社会广泛征集优秀创业项目。

创业项目推介

创业项目持有人寻求推介、想创业没有创业项目人员

配合各类创业推介活动进行现场对接。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南关区常住人口、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进行了失业登记并申领《就业创业证》的下列人员: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大龄失业人员(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以上)、失地农民

 

根据不同身份人员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并在《就业创业证》相关页面进行登记记载。

各街、乡公共服务中心

就业登记

法定劳动年龄内、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有就业登记需求的城乡劳动者

在《就业创业证》上进行就业登记

失业登记

 

法定劳动年龄内、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有失业登记需求的城乡劳动者

 

在《就业创业证》上进行失业登记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

南关区常住、法定退休年龄内的未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的流动人员

 

流动人员档案接收、传递、查询

南关区就业服务局

民办培训学校设立、变更及终止服务

 

(一)长春市行政区域内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

(二)南关区行政区域内南关区人社部门审批和管理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长春市行政区域内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以实施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培训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审批和相关管理活动。

 

南关区政务服务中心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

经南关区就业服务局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进行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符合申请条件的。

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上报

各街、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所

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请

南关区户籍、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进行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对申请材料审核、上报

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请

南关区户籍、毕业3年内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后进行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对申请材料审核、上报

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请

 

南关区辖区内、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 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

 

对申请材料审核、上报

 

南关区就业服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