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我区被省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命名为省级示范区,为巩固创建成果,扎实推进平安南关、幸福南关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饮食用药安全,按照2017年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安排,区政府决定,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续建活动。
一、创建食品安全城区工作摆上突出位置,切实加强领导。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平安南关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绩效评估、纳入政府财政预算、纳入领导班子考核。
二、完善区、街乡、社区(村)三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完善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站建设,增加监管人员,推行网格化监管模式,把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岗位、人头。
三、强化基层监管工作责任,加强便民服务站建设。完善监管流程和工作规范,及安全保障机制,提高精细化监管能力。加强推进食品药品便民服务站优化升级,统一建设标准,完善制度规范,强化人员管理,提升工作效能。
四、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建设。区监察部门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履责情况进行过程检查、动态巡查、随机抽查和投诉倒查。区监管部门实行监管责任人履职情况年考核制度。
五、切实加大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力度。检察院、法院对食品领域犯罪活动坚持从严、从重、从快处理。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加大检查次数,突出解决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严厉查处食品安全领域违法违规案件。
六、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培训,积极构建全社会齐抓共管局面。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科普教育,倡导文明健康的饮食方式,提高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意识。经常组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开展多种形式的知识竞赛。
七、组织督导检查,保证续建工作的实效性。区食品安全办将采取日常考核和集中考核相结合方式,对各街乡和主要监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