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5年全省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计划》的要求,制定南关区2015年7月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计划,指导各检测单位开展工作。
一、快速检测的计划安排
每个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站每周至少按计划检测4次,每次不少于20个批次。各站(室)每月快速检测结束后,将检测情况录入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数据的上报系统,由区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站审核。各地快检站(室)按照附件1的要求开展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手段,各检测站(室)要制定日、周快速检测工作计划,并将每日检测计划按月填写于《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室检测计划表》内,并公示在公示板上,每周更新一次。
(二)对快速检测中检出的不合格食品,货值不大、情节较轻的,被抽检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并签字确认,且同意接受处理的,可会同环节监管部门监督被检测人自行销毁;对货值较大,情节严重的或者被抽检人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要会同环节监管部门对现场销售的及库存食品立即实施先行登记保存的临时控制措施,并在24小时之内送法定检验机构复检。对复检不合格的食品由环节监管部门按相关规定处理,并追根溯源。
(三)要严格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检测信息发布的相关规定。检测结果经被检对象确认后,按照有关规定,准确、及时、客观地公布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便于消费者在选购食品时参考,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2015年7月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室工作计划表
长春市南关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O一五年七月一日
附件1:
2015年7月南关区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室工作计划表
序号 |
食品名称 |
检测项目 |
使用仪器 |
检测批次(个) |
1 |
食盐 |
碘盐含碘量 |
食品安全检测箱 |
12 |
2 |
味精 |
谷氨酸钠 |
食品安全检测箱 |
9 |
3 |
蔬菜、水果 |
农药残留 |
GDYN-1012SC农残检测仪 |
30 |
4 |
木耳 |
硫酸镁 |
食品安全检测箱 |
15 |
5 |
果汁 |
真假果汁 |
食品安全检测箱 |
10 |
6 |
蔬菜、水果 |
硝酸盐 |
食品安全检测箱 |
12 |
7 |
面粉 |
过氧化苯甲酰 |
食品安全检测箱 |
12 |
8 |
木耳、鱿鱼等 |
工业碱 |
食品安全检测箱 |
12 |
9 |
鸡蛋(咸蛋)、辣椒面、辣椒油 |
苏丹红 |
食品安全检测箱 |
12 |
10 |
蜂蜜 |
蔗糖 |
食品安全检测箱 |
12 |
11 |
水发产品、水产品 |
双氧水 |
食品安全检测箱 |
12 |
12 |
鲜食用菌、面粉、餐巾纸、一次性餐具等 |
荧光增白剂 |
荧光增白剂检测仪 |
10 |
13 |
生鲜肉 |
盐酸克伦特罗 |
食品安全检测箱 |
24 |
14 |
生鲜肉 |
莱克多巴胺 |
食品安全检测箱 |
24 |
15 |
生鲜肉 |
沙丁胺醇 |
食品安全检测箱 |
24 |
16 |
生鲜肉 |
水分 |
肉类水分测定仪 |
20 |
合计 |
2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