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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关区街道乡镇权责事项清单》 的政策解读

时间: 2023-12-15 13:48 来源: 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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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长府办规〔2021〕2号) 要求。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乡镇(街道)的权责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经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后形成《南关区街道乡镇权责事项清单》。
  《南关区街道乡镇权责事项清单》主要对街道(乡镇)服务管理权限的类型、名称、依据、责任事项等基本要素进行规范和统一,根据承接上级取消、调整职权事项和法律法规立改废释以及职责调整变化等情况,调整行政职权的变更,各街道(乡镇)要严格按照《南关区街道乡镇权责事项清单》行使权力、承担责任,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切实维护权责清单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
  南关区街道权责事项清单共119项。其中:行政许可5项、行政处罚24项、行政给付21项、行政检查6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强制4项、行政确认10项、其他行政权力48项。南关区乡镇权责事项清单共158项。其中:行政许可7项、行政裁决3项、行政处罚25项、行政给付22项、行政检查10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强制8项、行政确认11项、其他行政权力71项。
  街道(乡镇)可根据其他部门有关要求按法定程序对《南关区街道乡镇权责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调整必须权责法定、权责一致,严禁擅自增减权力和责任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