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解读回应 > 政策解读

关于《南关区科技局对 2022 年高新技术认定企业后补助奖励的通知》的解读

时间: 2023-10-23 13:53 来源: 南关区科技局
【字体: 打印

  为贯彻落实长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南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依据《长春市南关区关于扶持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有关规定,南关区科技局决定兑现2022年高新技术认定企业后补助奖励,本次奖励将在长春市政策服务网上大厅进行申报支付(https://zc.zsj.changchun.gov.cn/),具体如下:
  一.政策依据
  根据《长春市南关区关于扶持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第17条:鼓励培育创新型企业。对首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认定的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后补助奖励;对再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认定的企业,给予最高5万元后补助奖励;对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并纳入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且成功认定的,给予不高于5万元后补助奖励;对区外迁入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且通过再认定的,按上述首次认定奖励标准给予后补助奖励。
  二 、支持方式和标准
  1、采用后补助方式,对首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认定的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后补助奖励;对再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认定的企业,给予最高5万元后补助奖励。
  2、对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并纳入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且成功认定的,给予不高于5万元后补助奖励。
  3、对区外迁入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且通过再认定的,按上述首次认定奖励标准给予后补助奖励。
  三、申报条件
  1、工商注册所在地、纳税所在地均在长春市南关区内,具有独立法人的企业。
  2、2022年度通过吉林省认定机构报备的高新技术企业,; 2022年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并纳入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且成功认定的;由区外迁入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且通过再认定的。
  3、此次兑现的企业,应是在兑现前,经通知报送审核资料、数据,通过前期公示核定的企业。
  四、申报材料
  1、工商执照(PDF或JPG)
  2、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PDF或JPG)
  五、申报时间和流程
  申报时间:12月14日至12月15日16:00
  申报流程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