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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征集】关于对《2023年建设幸福南关行动计划(草案)》征求意见的通知

时间: 2023-04-03 16:39 来源: 南关区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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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区工作要求,现将《2023年建设幸福南关行动计划(草案)》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如有意见请致电0431-85280556,意见征集时间截至2023年4月10日。

南关区发展改革局

2023年4月3日

 

2023年建设幸福南关行动计划

(草案)

 

2023年,建设幸福南关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扎实解决好群众“安危冷暖”和“急难愁盼”问题,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让人民群众共享振兴发展成果,不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社会保障方面

1、强化就业创业工作,全年开发就业岗位10000个,城镇新就业8000人。(区人社局)

2、鼓励企业增设见习岗位,为能够提供应届高校毕业生见习岗位的企业申报建立就业见习基地,同时申领就业见习补贴,补贴标准参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区人社局)

3、保障困难家庭子女升学。对全区2023年低保家庭、特困供养家庭、孤儿中考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内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的应届高考生,一次性资助每生10000元补贴;对全区2023年低保家庭、特困供养家庭、孤儿中考入高中的应届中考生,一次性资助每生3000元补贴。(区民政局)

4、开展惠民工程,为全区低保家庭和特困供养人员家庭按每年每户600元标准发放南关“惠民补贴”。(区民政局)

5、开展节日关爱活动,端午节和中秋节为全区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和特困供养人员家庭发放每户100元“传统节日补贴”;继续开展2023年“两节”期间“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区民政局)

6、积极开展临时救助工作,发挥救急难作用,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满足基本生存需求。(区民政局)

7、开展精准救助工作,贯彻落实《南关区精准救助实施方案》,对生活特殊贫困群众实施重大疾病、助学、养老、突发意外事件、住房等方面的精准救助。(区民政局)

8、困难群体供热费减免。对全区采取集中供热的农村低保和特困供养人员供热费用进行减免。(区民政局)

9、开展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工作,为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发放80元护理补贴,做到“应补尽补、应发尽发”。(区民政局)

10、高质量开展老年人巡访关爱工作。为全区60周岁以上特困、失独老人,低保家中的重残老人、重点优抚对象老人,60周岁低保空巢、80周岁空巢老人及曾获市级以上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空巢老人等每人每月提供200元政府购买服务。(区民政局)

11、做好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发放工作。为百岁老人发放生活补贴每人每月600元;为90-99周岁老人发放生活补贴每人每月400元;为80-89周岁的城乡低保(特困)老人发放生活补贴每人每月200元。(区民政局)

12、进一步开展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区治理、社会事务等五个领域公益创投活动。面向社区社会组织公开征集服务项目,聘请专业机构评审,为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提供项目扶持,满足群众的多元化服务需要,弥补政府在公共服务领域中的不足。(区民政局)

13、为享受优抚待遇的在乡复员军人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助700元;为享受优抚待遇的18周岁以下烈属、70周岁以上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200元;为享受优抚待遇的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抗美援朝时期入伍的在职伤残军人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200元。(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14、为享受优抚待遇的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涉核军队退役人员每人每月发放医疗补助200元。(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15、开展居家安养服务工作。为处于就业年龄段(16-59周岁),持有区级残联核发现行使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病情基本稳定、 无传染疾病、自愿申请托养服务、丧失或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智力、精神残疾人和其他各类重度(二级以上)困难残疾人,提供居家安养服务。每人每年补贴2400元,补贴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为残疾人家庭购买安养服务。(区残联)

16、为就业年龄段残疾人开展意外伤害保险服务。持有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就业年龄段(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残疾人,采取自愿参保原则,保费由残保金支出,市区两级各承担50%。(区残联)

17、开展“三无一靠”成年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辖区内无法就业、无法组建家庭(男22周岁、女20周岁以上未婚)、无低保(不含临时救助),依靠父母及家庭成员供养的成年重度(二级以上)智力,精神、肢体、多重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城镇户口每人每月500元、农村户口每人每月300元。南关区扩大补贴范围,将听力、言语和视力的重度残疾人纳入补贴范围内。(区残联)

18、开展残疾人技能培训,全年对有需求的残疾人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残疾人就业比例。(区残联)

19、开展“扶残助学金”补贴工作。对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高中及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高中正式学籍的在校残疾人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子女,每人每年按照本科及本科以上6000元、专科3000元、中专2000元、高中1000元的标准给予资助。对参加全国成人高考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残疾人,取得学校颁发的毕业证,当年给予一次性学费资助,资助标准为2000元。南关区对高中阶段提高标准,由1000元提高至2000元。(区残联)

20、为400名肢体残疾人免费提供居家康复服务。(低保困难优先)(区残联)

21、对0-6岁孤独症、脑瘫、智力儿童实施康复救助,实现有一助一。(区残联)

22、为符合条件有需求的残疾人配发辅助用品用具,适当提高基础型辅助器具适配标准。(区残联)

23、为辖区内部分初次申请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减免评定费(区医院评定合格的肢体、视力残疾人;市心理医院评定合格的精神、智力残疾人)。(区残联)

24、推进残疾人无障碍环境建设,对符合条件的困难重度残疾人进行家庭无障碍改造,进一步提高困难重度残疾人生活质量,把惠残助残工作落到实处。(区残联)

25、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发放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标准每人每年260元。(区残联)

26、开展设立青少年专业社工项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建立青少年社工队伍。针对南关区特殊青少年群体的生存、成长发展需求,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方法技巧开展专业化教育帮扶、预防犯罪、心理健康、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各项服务工作。(区团委)

27、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实施“吉工·励志”优才奖励计划,帮助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完成学业。(区总工会)

28、开展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创建区域创新工作室2家,带动职工技能提升。(区总工会)

29、开展妇女创业就业培训,提升就业技能,贡献巾帼力量。(区妇联)

30、开展妇女儿童关爱活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开展“两癌”筛查活动。(区妇联)

二、教育均衡方面

31、南关区实验学校续建项目完工; 南关区第三实验学校新建项目开工建设。(区教育局)

32、深入开展“5+2”模式的课后服务工作。探讨双休日和寒暑假课后服务工作的形式,审核符合免费参与课后服务人员,保障特困学生免费参与课后服务。(区教育局)

33、开展困难学生补贴发放工作。为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学生发放营养餐补贴、发放残疾学生(幼儿)营养午餐补贴;为低保家庭适龄儿童提供入园补助。(区教育局)

三、医疗卫生方面

34、对低保边缘和低收入困难家庭开展一次性特殊医疗救助。对经过各种救助后,家庭承担医疗费用超过5000元的救助30%;家庭承担医疗费用超过10000元的救助40%;家庭承担医疗费用超过20000元的救助50%。每个家庭救助封顶线为20000元;开展对低保和特困供养人员患者尿毒症免费透析和肺结核免费治疗;开展对肇事肇祸型精神病患者免费救治。(区卫健局)

35、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发放节日慰问金。(区卫健局)

36、加强区级医疗机构救治水平。为区属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提高仪器配置,提高医疗救治能力。在2家区属二级医院建立重症医学科,采购医疗设备,充实人员力量,培训能力提升,有效缓解辖区内重症居民就医需求。(区卫健局)

37、积极推广中医诊疗技术,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用中药汤剂和适宜技术治疗新冠病毒感染,适时针对困难群众开展免费义诊。(区卫健局)

四、文化繁荣方面

38、举办第十七届社区文化艺术节。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线,开展各类歌手大赛、诗歌朗诵大赛、戏剧票友大赛等12项文化活动。(区文旅局)

39、加强阅读和文化生活硬件建设。完善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建设,重点打造2家示范分馆,有效满足群众就近就地阅读需求。(区文旅局)

40、开展文艺小分队惠民演出,精选全年文艺赛事中优秀作品进行社区巡演,传播先进文化,为居民送去欢乐和祝福。(区文旅局)

41、开展“书香南关”全民阅读活动,组织开展读书讲座、展览、培训等10项活动,进一步提升全民阅读水平和综合文化素质。(区文旅局)

42、全力做好全区一、二代智能健身路径的更新与维护,为急需室外健身器材的小区,新装健身器材8套,不断满足群众健身活动需求。(区文旅局)

43、发挥“全国武术之乡”优势,全面推动全民健身活动开展。组队参加“全国武术之乡”武术套路比赛。举办“庆五一”“庆十一”“全民健身日等健身展示活动。(区文旅局)

五、城市宜居方面

44、开展全区低收入家庭住房补贴的审核及发放工作,涉及约1300户居民,根据低收入家庭每户实际情况,按照160-590元的标准发放。(区住建局)

45、危房补贴,按照每户每月800元,按月发放。(区住建局)

46、计划对45个小区的39处泵站进行二次供水改造。(区住建局)

47、全力做好区属市政道路小修维护,强化日常巡查力度,积极开展道路灌缝、方砖调整、边石调整、坑槽、井具维修等维护工作,保障道路交通平稳顺畅通行。(区住建局)

48、对纳入南关区2023年城镇老旧的21个小区综合改造计划的小区楼宇设施及配套设施项目进行改造。(区住建局)

49、2023年建设口袋公园清歌园,总面积5000平米,包括绿化,铺装及景观。(园林局)

六、优化营商环境方面

50、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制作发放宣传物品;开展知识培训;开展食品安全应急演练活动。(区卫健局)

51、打造政务服务“24小时自助服务区”。根据群众和企业的需求,采取资源整合与联合企业研发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工作,解决“时间供需”矛盾。(区政数局)

52、深化“一码通办”掌上办事系统政务服务功能。加大惠企惠民政策直达宣传,完善投诉建议功能,畅通营商环境监督建议渠道;与“信易贷”平台实现互联互通,提高市场主体融资贷款便利度。(区政数局)

53、开展法律服务社区活动。组织律师进小区开展普法宣传,律师进网格群、助企群在线解答法律咨询等活动。(区司法局)